二山在咫尺,灵药非草木。
玄芝生太元,黄精出长谷。
仙都浩如海,岂不供一浴。
何当从山火,束縕分寸烛。
苏轼(一○三七~一一○一),字子瞻,一字和仲,自号东坡居士,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。六年,试制科,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。英宗治平二年(一○六五),除判登闻鼓院,寻试馆职,除直史馆。三年,父洵卒,护丧归蜀。神宗熙宁二年(一○六九),服除,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,权开封府推官。四年,通判杭州。歷知密州、徐州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移知湖州,乌臺诗案狱起,贬黄州团练副使。四年,移汝州团练副使。八年春,得请常州居住,十月知登州。寻召除起居舍人。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迁中书舍人,改翰林学士。四年,知杭州。六年,除翰林学士承旨,寻知颍州。歷知扬州、定州。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贬惠州。四年,再贬儋州。徽宗即位,赦还,提举玉局观。建中靖国元年,卒于常州,年六十六(按:轼生于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,时已入公元一○三七年)。孝宗时謚文忠。有《东坡集》四十卷、《后集》二十卷、《和陶诗》四卷等。《宋史》卷三三八有传。 苏轼诗,卷一至卷四六,以清道光刊王文诰《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》爲底本,卷四七、四八,以清干隆刊冯应榴《苏文忠诗合注》爲底本。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《东坡集》《东坡后集》(残,简称集甲)、宋刊半叶十二行本《东坡集》《东坡后集》(残,简称集乙,集甲、集乙合称集本)、宋眉山刊《苏文忠公文集》(残,简称集丙)、宋黄州刊《东坡先生后集》(残,简称集丁),宋刊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》(简称集戊)、宋刊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》(残,简称集注)、宋嘉泰刊施元之、顾禧《注东坡先生诗》(残,简称施甲)、宋景定补刊施、顾《注东坡先生诗》(残,简称施乙,施甲、施乙合称施本)、宋黄善夫家塾刊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(简称类甲)、宋泉州刊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(残,简称类乙)、元务本书堂刊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(简称类丙,类甲、类乙、类丙,合称类本)、明成化刊《东坡七集》(简称七集)、明万历刊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》(简称外集)、清查慎行《补注东坡编年诗》(简称查注)、清冯应榴《苏文忠诗合注》(简称合注)。参校资料一爲金石碑帖和着录金石诗文的专着的有关部分;一爲清人、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,其中有何焯所校清康熙刊《施注苏诗》(简称何校),卢文弨、纪昀所校清干隆刊查注(分别简称卢校、纪校),章钰所校缪荃孙覆明成化《东坡七集》(简称章校)。卷四八所收诗篇除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》外,还分别採自《春渚纪闻》、《侯鲭录》等书,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。新辑集外诗,编爲第四九卷。起仁宗嘉祐四年己亥十月,公按:谓苏轼还朝,侍宫师按:谓苏洵自眉山发嘉陵,下夔、巫,十二月至荆州作。
《和陶读《山海经》》是苏轼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下面是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中文译文:
二山在咫尺,灵药非草木。
玄芝生太元,黄精出长谷。
仙都浩如海,岂不供一浴。
何当从山火,束縕分寸烛。
诗意:
这首诗词是苏轼在与陶渊明共同阅读《山海经》时所作。诗中描绘了仙山灵药的奇妙景象,表达了对仙山仙草的向往和渴望融入其中的情感。诗人通过描写山海经中的仙山灵草,表达了对仙境的向往之情。
赏析:
这首诗词以婉约的语言风格,通过描绘山海经中的仙山仙草,展示了苏轼对仙境的向往之情。诗中的“二山在咫尺,灵药非草木”表达了仙山的神秘和超凡的特性,仙山上的灵药不是普通的草木所能比拟的。接着,诗人提到了玄芝和黄精,这是仙山上的两种灵草,生长在太元山和长谷山上。仙都浩如海,形容仙境的辽阔和壮观,表现了诗人内心对仙境的向往。最后两句“何当从山火,束縕分寸烛”,表达了诗人对能够亲身体验仙山之火的期盼,将自己化作束縕(一种古代朝服)来点燃一寸的蜡烛,以此表达对仙山的敬仰和臣服之情。
这首诗词通过对仙山仙草的描绘,展示了苏轼内心深处对仙境的向往和对仙山灵草的赞美。诗人通过婉约的语言和巧妙的形象描绘,使读者感受到了仙山的神秘和壮丽,同时也表达了对仙山的敬仰之情。整首诗词充满了浓厚的仙境氛围,给人以遐想和想象的空间,展现了苏轼细腻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