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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南园》

官是劝农官,种桑亦其所。
安得陌上人,隔叶攀条语。

作者介绍

苏辙(一○三九~一一一二),字子由,一字同叔,晚号颍滨遗老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与父洵、兄轼同以文学知名。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。六年,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,因乞侍父未仕。英宗治平二年(一○六五),爲大名府留守推官。神宗熙宁二年(一○六九),召爲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,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,出爲河南推官,歷陈州教授、齐州掌书记、签书应天府判官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兄轼被罪,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。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,入爲右司谏,寻迁起居郎、中书舍人,累迁尚书右丞。七年,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。八年,哲宗亲政,起用新党。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以元祐党人落职,出知汝州、袁州,又降授朝议大夫、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。四年,责授化州别驾,雷州安置。元符元年(一○九八),迁循州。徽宗即位,北徙永州、岳州,復大中大夫,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,定居颍昌府。崇宁中重开党禁,罢祠。大观二年(一一○八),復朝议大夫,迁中大夫。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转大中大夫致仕,同年十月卒,年七十四。孝宗淳熙中,追謚文定。有《诗传》、《春秋传》、《栾城集》等,并行于世。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下集卷一一、《宋史》卷三三九有传。 苏辙诗,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《栾城集》(其中《栾城集》五十卷,《栾城后集》二十四卷,《栾城第三集》十卷,《栾城应诏集》十二卷)爲底本。参校宋刻残本《苏文定公文集》(简称宋大字本)、宋递修本《苏文定公文集》(简称宋文集本)、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(简称明蜀本)、《四部丛刊》明活字本(简称明活字本)、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、清道光眉州刻《三苏全集》本(简称三苏本)。新辑集外诗,另编一卷。

作品评述

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南园》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
中文译文:
官是劝农官,种桑亦其所。
安得陌上人,隔叶攀条语。

诗意:
这首诗词描述了一个官员劝农的场景,其中苏辙以南园的景色为背景,表达了他对农业的关注和渴望。诗中表达了苏辙希望能够与种植桑树的农民们交流的愿望。

赏析:
这首诗词通过南园的景色,以及官员与农民之间的对话,展示了苏辙对农业的重视和对农民的关心。在宋代,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,因此官员劝导农民种植桑树,旨在推动农业发展和提高生产力。

诗中的南园被描绘得生机勃勃,桑树的枝叶茂盛。苏辙希望能够亲身与农民们接触,与他们隔着桑叶攀谈,了解农民的困境和需求,同时也传递自己对农业的关切之情。

这首诗词体现了苏辙的为官之道,他不满足于仅仅坐在官府里面发号施令,而是积极参与农业生产,并与农民们共同探讨农业发展的问题。这种关注和贴近实际的态度,使得苏辙成为了一位备受尊敬的官员和文人。

总之,《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南园》这首诗词以南园景色为背景,表达了苏辙对农业的重视和对农民的关怀之情,展现了他为官的态度和为人的品质。这首诗词既是对农业的赞美,也是对农民的致敬,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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