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私家 sī jiā
(1) [private]∶个人;自己
(2) [private savings]∶体己
(3) [private purse] [近]∶私囊
(4) [in secret;privately] [近]∶私下;暗中
1. 古代特指大夫以下的家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冕弁兵革,藏於私家,非礼也,是谓胁君。” 孔颖达 疏:“私家,大夫以下称家。”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诸侯不敢祖天子,大夫不敢祖诸侯,而公庙之设於私家,非礼也。由三 桓 始也。”
2. 私人家里。与王朝、公家相对,泛指私人家室。亦指私人住宅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三》:“君(指 秦 相 应侯 )之禄位贵盛,私家之富过於三子(指 商鞅 、 吴起 、 文种 )。”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﹝羣臣﹞志但在营私家,称宾客,为姦利而已。” 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百姓寧为私家载物,取钱五文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三九回:“当日这 黄文炳 在私家閒坐,无可消遣。” 瞿秋白 《饿乡纪程》十一:“到此听说 赤塔 亦可以找一私家寄住。”
3. 指私人从事著述者。《北史·李彪传》:“国之大籍,成於私家。”
4. 指已婚妇女的父母或兄弟之家。《列子·说符》:“邻之人有送其妻适私家者。” 汉 刘向 《列女传·鲁之母师》:“﹝ 鲁母 ﹞又召诸妇曰:‘妇人有三从之义……今诸子许我归视私家,虽踰正礼,愿与小子俱,以备妇人出入之制。’”
5. 谓营私以利于家。《书·吕刑》:“民之乱,罔不中听狱之两辞。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,狱货非寳。” 孙星衍 疏:“私者,《説文》云:‘自营谓之厶。’家,读如《檀弓》‘君子不家于丧’之‘家’……言无或自营而成家于狱也,以狱聚货不足寳也。”按,两辞,狱讼的双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