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木支离得自全,交柯蚴蟉欲相缠。
不须更说能鸣雁,要以空中得尽年。
苏轼(一○三七~一一○一),字子瞻,一字和仲,自号东坡居士,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。六年,试制科,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。英宗治平二年(一○六五),除判登闻鼓院,寻试馆职,除直史馆。三年,父洵卒,护丧归蜀。神宗熙宁二年(一○六九),服除,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,权开封府推官。四年,通判杭州。歷知密州、徐州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移知湖州,乌臺诗案狱起,贬黄州团练副使。四年,移汝州团练副使。八年春,得请常州居住,十月知登州。寻召除起居舍人。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迁中书舍人,改翰林学士。四年,知杭州。六年,除翰林学士承旨,寻知颍州。歷知扬州、定州。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贬惠州。四年,再贬儋州。徽宗即位,赦还,提举玉局观。建中靖国元年,卒于常州,年六十六(按:轼生于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,时已入公元一○三七年)。孝宗时謚文忠。有《东坡集》四十卷、《后集》二十卷、《和陶诗》四卷等。《宋史》卷三三八有传。 苏轼诗,卷一至卷四六,以清道光刊王文诰《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》爲底本,卷四七、四八,以清干隆刊冯应榴《苏文忠诗合注》爲底本。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《东坡集》《东坡后集》(残,简称集甲)、宋刊半叶十二行本《东坡集》《东坡后集》(残,简称集乙,集甲、集乙合称集本)、宋眉山刊《苏文忠公文集》(残,简称集丙)、宋黄州刊《东坡先生后集》(残,简称集丁),宋刊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》(简称集戊)、宋刊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》(残,简称集注)、宋嘉泰刊施元之、顾禧《注东坡先生诗》(残,简称施甲)、宋景定补刊施、顾《注东坡先生诗》(残,简称施乙,施甲、施乙合称施本)、宋黄善夫家塾刊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(简称类甲)、宋泉州刊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(残,简称类乙)、元务本书堂刊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(简称类丙,类甲、类乙、类丙,合称类本)、明成化刊《东坡七集》(简称七集)、明万历刊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》(简称外集)、清查慎行《补注东坡编年诗》(简称查注)、清冯应榴《苏文忠诗合注》(简称合注)。参校资料一爲金石碑帖和着录金石诗文的专着的有关部分;一爲清人、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,其中有何焯所校清康熙刊《施注苏诗》(简称何校),卢文弨、纪昀所校清干隆刊查注(分别简称卢校、纪校),章钰所校缪荃孙覆明成化《东坡七集》(简称章校)。卷四八所收诗篇除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》外,还分别採自《春渚纪闻》、《侯鲭录》等书,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。新辑集外诗,编爲第四九卷。起仁宗嘉祐四年己亥十月,公按:谓苏轼还朝,侍宫师按:谓苏洵自眉山发嘉陵,下夔、巫,十二月至荆州作。
《题过所画枯木竹石三首》是苏轼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我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。
中文译文:
散木支离得自全,
交柯蚴蟉欲相缠。
不须更说能鸣雁,
要以空中得尽年。
诗意:
这首诗词以枯木、竹子和石头为题材,表现了它们的自然状态和生命力。苏轼通过描绘散乱的木头、交错的竹枝和坚硬的石头,表达了它们各自的独特之处。他指出,这些物体并不需要额外的修饰来展示它们的价值,它们本身就有独特的美。诗人还提到了鸣雁,暗示这些物体也有自己的声音和表达方式。最后一句表达了对自然中万物都能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的赞美。
赏析:
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准确的语言,描绘了枯木、竹子和石头的景象,展示了它们的特点和美感。苏轼以自然的表现方式,反映了自然界的多样性和独特之处。他以朴素的笔触表达了对自然美的赞美,同时也传递了一种无须华丽修饰的价值观。这首诗词通过对物象的描绘和对自然的赞美,使人们更加关注和欣赏平凡事物中蕴含的美和价值。
第一岩前景若何,江流潋滟漾晴罗。游仙道士无萦击,也共白云栖一窝。
久傍严公趋玉帐,近蒙贺监解金龟。一壶分助登高饮,客宦长安共此时。
树影踏不醉,花香嗅却无。
罨画春树碧,逢迎系行舟。酒尽可以起,更作须臾留。我方鹤投笼,君已鹰脱鞲。相期在岁晏,赠之珊瑚钩。
闭户跏趺意已清,炉香烧尽一灯明。空庭叶落知多少,一任西风百种声。
欲明天色白漫漫,打叶穿帘雪未干。薄落阶前人踏尽,差池树里鸟衔残。旋销迎暖沾墙少,斜舞遮春到地难。劳动更裁新样绮,红灯一夜剪刀寒。